視力(Visual Acuity) 是指眼睛對分辨細微物件的能力.
眼科視光師如何界定你的視力是否正常?如果你能在6米的距離,看清楚一般健康眼睛能看見的事物,你的視力就是6/6,或1.0;但如果你在6米距離看得清楚的,一般眼睛於12米的距離已能看清,那麼你的視力就是6/12,或0.5,你便需要配一對眼鏡來幫助看清前面的景物。
6/6
或
1.0並不是絕對的視力標準,6/5或1.2的視力亦通常見到;如果視力不能用適當度數的鏡片來矯正至接近正常水平,而眼睛又沒有病變的跡象,則稱為弱視。
通常在眼科視光師或眼科醫生的光度處方內,是沒有視力(V.A.)這一欄,因為處方只著明驗配眼鏡所需的度數,並不是一個原整的視力檢查記錄。
下次當詢問視光師有關你眼睛度數資料時,記得一併查詢與該度數相對的視力,沒有這數據,度數的增與減都變得沒有意義。
視覺系統的完整性,是不能單靠屈光度數去衡量,評估視覺功能及眼睛健康檢查,是絕對不能
缺少的部份,所以驗眼不應只求驗度數!